锦州荣膺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”称号,谱写法治建设新篇章

锦州新闻网 阅读:8 2025-07-18 14:10:32 评论:0

近日,在经过严格评审和层层选拔后,锦州市荣获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”称号,这是对锦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的充分肯定,也是锦州市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迈出的坚实步伐。

锦州市作为辽宁省的重要城市,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,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,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,不断深化改革、创新举措,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。

锦州市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
一、强化组织领导,构建法治政府建设格局。锦州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、市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,明确了各级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职责分工,形成了上下联动、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。

二、完善制度建设,推进依法行政。锦州市制定了一系列法治政府建设制度,如《锦州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规定》、《锦州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规定》等,确保政府决策依法进行,行政行为规范有序。

三、深化政务公开,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。锦州市积极推进政务公开,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,通过政府网站、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,及时公开政府信息,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政府工作,参与政府决策。

四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。锦州市强化执法监督,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,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,提高执法水平,确保执法公正、文明。

五、强化法治宣传教育,营造良好法治氛围。锦州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通过举办法治讲座、发放法治宣传资料、开展法治文艺演出等形式,提高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。

锦州市荣获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”称号,是对锦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成果的肯定,更是对锦州市今后工作的鼓励。在今后的工作中,锦州市将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,努力实现以下目标:

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,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,确保政府决策、执行、监督依法进行。

二是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建设,完善各项制度,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。

三是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,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、参与权、表达权、监督权,促进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良性互动。

四是进一步强化法治宣传教育,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,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。

五是进一步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,推动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不断提高。

锦州市荣获“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”称号,标志着锦州市法治政府建设迈上了新的台阶。在未来的发展中,锦州市将继续努力,为全面依法治国、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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